基本案情:当事人早在三年前,利用网络交友、骗取多名男子近四万元,公安上半年千里追逃捕其归案。
接案后,律师分析有两因素对当事人不利:其一、利用网络诈骗,可能被从严惩处。年初最高检、最高法司法解释‘通过发送短信、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、广播电视、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,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,可以酌情从严惩处’;其二、同样的司法解释把数额巨大放在三万到十万。这两个不利因素可能使得当事人触碰三年刑期。
律师工作:1、联系还钱;2、说服气受害人写谅解书;3、认为本案不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;
4、自首;5、认定数额较大;6、初犯、态度好。
审查起诉阶段:坦诚与检察官交换意见,检察官决定适用简易程序,我们看到了希望。审判阶段,辩护意见简洁明了,法院采纳了要求适用缓刑的意见!
现在,当事人已经获得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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