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及工作经历
王晓杰律师1986年3月参加工作,任职于鞍钢汽车公司企管科,职务法律事务。199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,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执业证书并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,执业于辽宁法理律师事务所,2000年1月至2011年4月执业于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,在鞍山经济广播电台鞍山名律师节目担任长期嘉宾一年。
现执业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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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成就
重大案件代理经历:
2005年,在辽阳“4.05”特大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群体案件中,担任了张宏东、曹杰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人,该案件为公安部督办的案件。
2006年,代理鞍钢装运公司诉鞍山银马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。
2007年,担任在鞍山市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并购案中,担任中方律师团成员.
2009年,在沈阳“蚁力神”55人涉嫌合同诈骗等罪案件中,担任辩护人,该案件为公安部所督办的案件。
王晓杰律师执业期间,同时专注于交通事故和劳动工伤赔偿的律师业务,擅长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,处理大量重大、复杂的交通事故和劳动工伤案件,极大地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,其所代理的一些案件,被鞍山经济广播电台鞍山名律师节目列为年度经典案例,部分案件多次被国内的主流媒体报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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