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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非诚勿扰》悔婚女嘉宾输官司还购车款

编辑:法务通 时间:2011-12-17 浏览次数:2273

核心提示:12月16日上午,朝阳法院就《非诚勿扰》男嘉宾鄂皆豪起诉女嘉宾孙雅莉“悔婚”、追讨宝马车一案进行宣判。法院认为宝马车具有彩礼性质,因车已登记在孙雅莉名下且已使用,判处孙雅莉返还鄂皆豪28万元,相当于购车款的94%。

本报讯 《非诚勿扰》男嘉宾鄂皆豪起诉女嘉宾孙雅莉“悔婚”,追讨之前赠送给她的宝马车(本报曾连续报道)一事有了新进展。

昨日上午,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宝马车具有彩礼性质,因车已登记在孙雅莉名下且已使用,判处孙雅莉返还鄂皆豪28万元,相当于购车款的94%。

孙雅莉代理人对此不认可,将与孙雅莉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。

女嘉宾“悔婚”被讨要车款

据原告鄂皆豪诉称,去年9月,原被告参加江苏卫视《非诚勿扰》节目录制时相识,10月确立男女朋友关系。原告以结婚为目的,给被告孙雅莉购买了一辆宝马318轿车,登记在孙雅莉名下。孙雅莉在交往中发现,鄂皆豪的家境远没有他说得那么好,便不同意结婚。于是,鄂皆豪要求孙雅莉返还宝马轿车车款29.69万余元。

今年5月,鄂皆豪向朝阳法院起诉后,孙雅莉发微博称遭“陷害”,其经纪人称双方根本不是男女朋友,双方更没有谈婚论嫁。此案开庭时,孙雅莉代理人首次承认两人曾谈恋爱,涉案的宝马车也是鄂皆豪出资购买,但否认孙雅莉见过鄂皆豪的家长以及双方存在婚约。

其代理人称,原告在与孙雅莉交往中,同时与其他女孩交往,孙雅莉发现后才拒绝继续交往的。

被告代理人对判决持异议

朝阳法院认为,宝马车具有彩礼性质,孙雅莉应大部分返还具有彩礼性质的宝马车,现因车已登记在孙雅莉名下,法院从车辆价值及使用时间等酌情判处孙雅莉返还鄂皆豪28万元,相当于购车款的94%。孙雅莉代理人对此判决有异议,称将与孙雅莉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。

■ 追访

宝马“定性”参照习俗等因素

朝阳法院法官介绍,江苏卫视所举办的《非诚勿扰》节目,本身系为男女双方寻求合适的结婚对象而举办的电视栏目,节目的参加者一般都抱着成就姻缘的心态。

鄂皆豪与孙雅莉在参加此节目期间相识,并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,结合本案案情,可确定双方在确立恋爱关系后很快表露出缔结婚姻的意愿。

在此基础上,鄂皆豪出资买的近30万元的车应属贵重物品,与恋爱期间男女为促进情感、表达心意而赠送的一般性礼物是有区别的,结合中国传统的习俗、现代社会的人情因素以及宝马车的价值等综合分析,此宝马车具有彩礼性质。

(本文来源:新京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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